第1212章
以前的死刑核定权,在叶坤手里。
因为叶坤太忙,现在将死刑核定权,彻底交给了刑部。
但是叶坤保留了一项——同一案件,判处三人以上死刑的,要亲自核定。
叶坤想了想,问道:“去年的死刑犯被执行的,一共有多少人?”
“三百二十七人,男子三百一十人,女子一十七人,都是弑父杀母或者罪大恶极之人。”马昭果然是铁算盘,记得很清楚:
“还有死缓两千六百五十二人,全部发配去了苦役营,戴着铁链劳动改造。”
实际上,因为人口不足,叶坤下令,谨慎判决死刑。
可杀可不杀的,一律不杀,送去苦役营干活,累死为止。
所以每年被处决的人,极少。
发配去苦役营的人,每年都是好几万,甚至十来万。
叶坤表示满意,又问道:“万一有犯人是被冤枉的,有申冤的渠道吗?”
马昭笑道:“一年以下的徒刑,县里决定,但是都有地方陪审员,参与判决;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徒刑,需要经过郡里重审,再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需要州府判决;十年以上的徒刑,刑部直接判决。
各州郡县的司法刑狱人员,都是刑部委派任命,接受当地官府和刑部的双重管制。老百姓申冤,可以直接越一级,找上级官府,官府不得不受理。”
其实九部之中,刑部的工作做的最好。
律法条文细化,详细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