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王么……不把你解决掉的话,下一个袭击的目标就是医院吧。”薛封冷哼一声。
他看向了一个方向。
那是猴子口中狗王的地盘。
摩托车的轰鸣声音响起,薛封朝着那个方向而去。
与此同时,在夜都某个地方。
这里是一处别墅区。
金大宁躺在沙发上满脸笑容。
他旁边放着的是一瓶八二年的拉菲,葡萄酒中的传奇。
是商业炒作的最高峰。
一瓶真正八二年的拉菲,经常被炒到几十万欧元。
已经不是一瓶酒了,而是具有收藏价值的东西。
八二年的拉菲并非是因为味道有多好,而是比其他年份的稀少。
那一年酒葡萄产量减少,所以八二年的拉菲就少。
不过早在二十多年前,市面上出售的八二年拉菲就基本上都是假的。
在巨大的利益面前,造假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况且葡萄酒这个东西没有什么防伪标志,轻而易举就能印刷和仿制。
两瓶酒摆在一起的时候,外观是一模一样的。
只是味道有细微的差别而已。
金大宁之前很少喝葡萄酒,他不习惯那个味道。
但是现在不同了!
如今是末日,金大宁就要好好的享受生活。
而且这瓶酒是在别墅里面找到的,专门精包装放在酒柜里面。
一定是很珍贵的。
不过这珍贵的葡萄酒对于金大宁来说,和啤酒没有什么区别。
他就是直接拿这瓶子朝里面灌。
就是享受!
“这末日!真爽啊!”金大宁忍不住笑了起来。
金大宁今年三十多岁,他没有让人羡慕的工作。
更没有对象和朋友。
末日爆发前他的生活,是属于一眼就能看到头的。
那就是孤独终老!
金大宁本人的性格还有点怪癖,他不喜欢和其他的人类交流。
早年间上学的时候,金大宁就遭受过校园暴力。
原因就是他是个孤儿!
父母死的早,一直都是爷爷奶奶拉扯大。
其他同学都能穿漂亮的新衣服,但是金大宁就只有别人不要的衣服捡起来穿。
同学都嘲笑他是乞丐。
在初中毕业后,爷爷奶奶也相继离世。
留下金大宁一个人生活。
他变得更加孤僻,也不想和其他人交流。
随便找个工厂上班。
后来发生的一件事情,改变了他的生活。
工厂里面养着几条狗,金大宁很喜欢那几条狗。
经常弄来一些剩菜剩饭喂狗。
狗子们也和他很亲近。
那是金大宁觉得自己最幸福的时候,他觉得狗比人类更简单。
更适合当自己的朋友。
可是有一天,工厂里面的财物。
实际上就是老板的小三,被这几条狗吓了一跳。
当场就发飙了!
一定要弄死这几条狗!
金大宁带着这几条狗跑到了夜都郊区,他爷爷奶奶的房子里面。
救下了他们的性命。
从此之后金大宁一发不可收拾。
只要是有流浪狗他全部都收下。
甚至有人听说金大宁收养狗,还专门把不要的狗给他带过来。
金大宁也乐于全盘接受。
反正他喜欢狗!
而且这些人还会时不时给他弄来一些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