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漆黑的时候,她带着行李箱等在老宅的大门外,等着人来接。
雨太大,即便是站在门口避雨,依旧躲不开飞溅的水滴。老宅并不在人口密集的地方,附近也没有什么人走动,更没有车往来。
吵闹的只有雨声。
大概十分钟后,远处终于有白色的车灯照过来。
一辆接着一辆的梅塞德斯-奔驰S600 Pullman Guard,不间断地从面前驶过,完全相同的款式颜色,唯一不同的只有车牌。她饶有兴致地看着,开始还去数车的数量,到后来也分不清是第几辆了,终是有辆车脱离车队,平稳地停在了青石台阶前。
副驾驶座上有人跑下来,打开伞。
南北把行李交给那个人,躲到伞下,三两步就上了车。
坐在车里的程牧阳看着她。
他穿着简单的休闲式样的白衣黑裤,脸孔被黄色的灯光映衬得轮廓鲜明,像是染了浓墨重彩,光线并不十分足,更显得那双眼睛颜色颇深。
她第一句话是:“有拖鞋吗?”
程牧阳打开隔音玻璃,让前座的人,递来双白色的拖鞋。
“谢谢。”南北低头把湿漉漉的鞋子脱掉,穿上拖鞋后,终于觉得惬意,再看向他的时候,发现他仍旧看着自己。两个人的眼睛,被光映得很亮。
三四秒后,她忽然笑起来。
旧友重逢,此时才算真正的相认。
“雨很大?”他问她,声音有些低。
“嗯。”
“到今晚住的地方,会需要五到六个小时。”他说,“路途有些远,坐汽车不会轻松,做好准备。”
“去哪里?”她透过玻璃去看后方车队,“你这里一共有几辆车?”
“千岛湖。这次来的车,大概有四十辆。”
四十辆?
她笑叹:“这样走在路上,会堵车吧?”
如此谨慎出行,她还是第一次见到。
“应该不会,”他始终是偏着身子,一只手搭在座椅靠背上,另外那只手则搭在自己膝盖上,“这里每辆车行驶在路上,都是间隔五十米,不会离得太近。”
距离很合适,即便有车遇袭,也不会牵连到其余的车。
“可如果有人留心,记住你上了哪辆车呢?”
他笑了声:“每隔十分钟,队伍最后的车,会加速行驶到车队的最前方。”
她顺着他的话,仔细想了想。
四十辆完全相同的车,保持不近不远的距离,每隔十分钟都会悄然挪后一位,恐怕连司机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第几辆。
如果有人想要知道程牧阳坐在哪辆车上,可能性几乎为零。
可即便是万分之一的概率猜到了,这样的车,也很难在瞬间被突破。
她记得这款防弹车,早已达到北约VR7的安全极限。哪怕以半打M51手榴弹同时爆破袭击,也不会有实质损害。
不过这里毕竟是中国境内,还算安全。
程牧阳看她不再发问,就以很舒服的姿势靠回到座椅上,闭目养神。
这个人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开始频繁出入她在的宿舍、教室和图书馆,两个人从陌生到试探,再到互相熟识、习惯,用了几个月的时间。
和这样熟悉的人同路,她没有丝毫的不习惯,就这么靠着座椅,用手在玻璃上按下了一个印记。
透过清晰的手印,可以看到玻璃外的道路。
应该是开上了高速公路,很单一的灯光,不间断地延伸到视线的最远处。
“你女朋友呢?”
她忽然想起了那个戴走玉镯的女人。
“她不是我女朋友,”他的声音里有些遗憾,“是我一位堂兄的遗孀。”
3
她说了句抱歉。
“她也是我表姐。”
南北把这两句话在脑子里绕了圈,似乎,不算近亲结婚?
那天因为台州的大雨,前半程车开得都不是很快,等到开了三四个小时后,才开始慢慢加速行驶。真正到千岛湖的时候,已经接近五点,比他预估的时间慢了整整两个小时。
如此的时长,她下车时双腿都已经有些发肿。
落脚的地方是私人住宅,只有她和程牧阳,还有他们车上的司机和那个始终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男孩子,四个人进了庭院。
整栋房子只有两个老婆婆,除了穿在身上的旗袍是黑白区分,余下的竟没有什么不同,相同的样貌,虽然已难免年迈,却连绾髻的方式,都毫无分别。
她们并不像那两个人一样称呼程牧阳为小老板,而是用地方语言,叫他“程程”。
起初她听这名字很有脂粉气,后来在花洒下终于反应过来,程程,程程,不就是那个冯程程,《上海滩》里让人印象深刻的大小姐吗?她记得读书时,特意让人带来普通话版电视剧,就是那个唇红齿白的当红小生,扮演黑社会老大。
由于过于梦幻,她只把这片子当日韩偶像剧来看。
印象最深的就是,那个黑帮大哥总喜欢叼着根烟,用来塑造角色形象。这让她不由得想起哥哥南淮,还有程牧阳,似乎都不是喜欢烟草的人。
她洗完澡出来,正是黎明时,远处的天泛出浅淡的潮红色,程牧阳就坐在套房的客厅里打电话。她诧异地看他,刚才进来时就发现这里是两间卧房,本以为一间肯定是空置的,难道他住在这里?
他看见她出来,示意她不用管自己,回房去休息。
南北看见天亮了,倒也不想再睡,索性就走过去,在他身侧的单人沙发坐了下来。
他在用俄语讲电话,她曾经听同住的俄罗斯女孩说俄语,可并不觉得非常好听。
程牧阳倒是说得很好,弹舌音很清透,偶尔不经意地停顿下来,过了很久,才会继续说几句。因为说得慢,凸显语调的冰冷柔软。
她终于相信了喀秋莎说的话,比起西语,俄语更适合漂亮的男人,可以慵懒,可以单纯,但又绝对不会抹杀该有的男人味和风度。
她听了会儿,忽然冷不丁地用中文说了句:“是不是以前喀秋莎打电话,你都能听懂?”
那时室友断定两个人听不懂俄语,从不避讳。
现在想来,他还真是会伪装。
“差不多,不过没有认真听过什么。”他也用中文回应她,电话还没有挂断,谁知道连线的那边是谁?不管是谁,他都已经坦然交代了两句,断了连线,“还不睡?”
南北略一皱眉,很快又舒展开。
“想要说什么?”他问她。
“你这几天都要和我住在一间套房里?”
“我一直住这间房,已经习惯了。”
“那我换客房?”
他笑起来:“如果我告诉你,这间房始终会有第三个人,你会不会觉得,和我住在一起也不是那么为难了?”
程牧阳说完这话,露台上的藤木摇椅里,忽然就伸出一只手。
晃了晃,复又收了回去。
那个男孩子是蜷在椅子上睡觉的,如果程牧阳不说,她还真的注意不到。
他站起来:“在比利时,我们曾睡在一辆车上,刚才在路上,你也在我身边睡着了,这样想着,是不是觉得睡在一间套房里也还可以接受?”
“好吧,”她低声说着,站起身从他身前走过,“记性还真不错。”
并非是问句,而是随口的自语。
她刚走出了三两步,就被程牧阳拽住了小臂。南北回头,他说:“北北,我记性始终不错,这里,”晨光里的他举起右手,用两根手指,碰了碰自己的太阳穴,“一直记得你。”
这样的距离,能清楚地嗅到他身上的薄荷香气。
离得太近了,她看着他的眼睛,不知道如何反应。沉默了会儿,终于扯起个微笑:“你不觉得,你认识过的我,和我记忆中的你,都完全是假的吗?”
那时候的程牧,也喜欢穿着质地柔软舒适的白衣黑裤,说话总是慢条斯理,有时候心不在焉,有时候又认真得不行。他是个行走在大学校园里、在图书馆睡着了,都有小姑娘偷拿手机拍照的男孩。
现在这个叫程牧阳的人,却完全不同。
他嘴角一动,像在笑:“南北?”
“嗯?”
“南北?”他笑一笑,清水似的。
“……”
“东南西北的南,东南西北的北。姓氏很特别,名字也很特别,听一次就会记住。”
程牧阳一字一句重复当年的对话。
她再次哑口无言。
幸好他也只是这么说着,最后还是松开手放她去睡觉。
就在南北关上房门时,露台上睡觉的大男孩悄悄探出头,张望了程牧阳一眼,乐不可支。
依照程牧阳的安排,她和他会在这里住两三天,等到沈家的事情都结束后,再一同出海。她睡醒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多,走到楼下看到两个老阿姨坐在庭院里,低声闲聊着,她礼貌地隔着玻璃点头招呼,其中一个老阿姨打开玻璃门,把她带到庭院里。
另外那个端来了一碗饭。
看起来是青菜和腊肉炒出来的,闻起来味道很奇怪。她拿着筷子,琢磨着会是什么味道,迟迟没有吃。黑旗袍的老阿姨笑起来:“囡囡快些吃,很好吃,程程小时候很喜欢的,这叫‘菜饭’。”她点点头,扒拉了一口,味道不错。
青菜和腊肉的香气,混着饭的味道,很农家。
“不是什么好东西,旧时候都是乡下人吃的。但程程很奇怪,特别爱吃这些最家常的,他喜欢的,总要都让你尝尝。”白旗袍的阿姨说话声音更细些,普通话也不是非常好,“这次时间很急,下次来我教你怎么做,以后程程去俄罗斯那种地方,就随时能吃到了。”
这话,倒真是把她当自家人了。
南北想解释,可又想想,反正也没有什么机会见到,误会就误会了。
两个老阿姨边笑眯眯看着她吃,边用普通话夹杂着地方话,给她说起过去的事。
“程程的曾外祖父,可是当时上海有名的银行家,娶了个外国女人,所以啊,你看他的眼睛那么漂亮。他小时候啊,白瓷一样的皮肤,黑色的头发软软地卷在耳朵下边,可像个西洋的布娃娃了。”
西洋布娃娃?
南北忍不住笑起来。
“看,看,小姑娘还是笑起来好看,”黑衣服的老阿姨拍拍她的手背,“你不笑的时候也好看,可惜眼角是扬起来的,有些吓人。还是这样好,弯弯的,像个——”
“中国的布娃娃,对吧?”南北学着她们的话,开了个玩笑。
两个老人家同时颔首:“说起来,还真是像。”
她忍俊不禁。
中越边境被外人传说可以生啖人肉的南家人,和中俄边境与俄罗斯黑帮抗衡的程家人,在两位老人的眼里,竟然都成了柜台里的精致洋娃娃。
她和两位老人家正说得开心,那个和程牧阳形影不离的男孩子就走进庭院,比了个手势。白旗袍的那位老阿姨就笑着起身:“程程让人来接你了。”
南北站起来,男孩子又做了个手势,老阿姨马上心领神会,让南北去屋子里换身轻便的短衣短裤。南北依言去房间里换了衣服出去,男孩子就站在路边替她开了车门,她想要问他什么话,男孩子直接龇牙笑笑,摇头,指了指自己的嘴巴,又摇摇头。
她懂了他的意思。
这幢私有房产本就是临着湖,车开出去后就始终沿着湖边开,一路风情一路景。最后停靠的地方反倒没什么人,只有一艘快艇,几个人坐在上边笑着闲聊。
程牧阳就在其中坐着,戴着墨镜和黑色渔夫帽,右手捏着个非常眼熟的银质小酒瓶,在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酒。烈日毫不留情地照射在几个人身上,更凸显他皮肤的白。他听到车声的时候,摘下了墨镜,向这里看过来。
南北走近了,所有人忽然都站了起来。
只有他仍旧坐在那里,背靠着金属的栏杆,继续看她:“我记得你说过,你会潜水?”
“学过一段时间。”南北看了眼平静无波的湖面,有些意外,“你要潜这里?”
会潜水的人都知道,那些海岛之所以受欢迎,就是因为海水的光线折射极好,无论珊瑚或海鱼,都清晰可见,还能看到水中浮动的透明海洋生物。可除了考古的人,谁会潜到湖底?她看着远处的湖面,能见度很差。
最多深入水下五米,肯定是漆黑一片。
别看现在烈日当头,下去说不定是刺骨寒冰。
“我带你去看一些好景色,”他倒是没否认,“可能是你以前从没见过的景色。”
他说完,站起来,开始穿戴潜水服和专业器材。
所有人都笑着看南北。
她刚才说过自己会潜水,总不能把程牧阳的好心当面拒绝,只得走过去,在他的帮忙下穿上潜水服,边穿还不忘追问:“这水下有多深?是不是抗压的潜水服?保温吗?”
问着问着,就觉得额头冰凉。
程牧阳用小酒瓶轻轻敲了敲她的额头:“问题宝宝,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勤学好问?”说完,扭开瓶盖,把瓶口递到了她嘴边,“你可以喝口酒,壮壮胆色。”
她太明白这酒瓶里的酒精含量,闻都不闻:“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