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我要再比一场(1 / 2)

也就是随着这首诗作的展示。

仿佛有一双手,一把掐住了现场众人的喉咙。

将一切的喧嚣声压进了众人胸膛。

作品:《念奴娇.赤壁怀古》。

作者:狂徒。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

……

此刻,所有人都不由在心里冒出了一个念头。

这是什么啊!

这到底是什么啊!

竟然有人在这种游戏环节,拿出来一首这么惊艳的诗词?

对比其他五首诗。

就好像,

一群鸭子中间,突然站出来一只美丽的丹顶鹤,就好像一堆屎中间,突然长出了一朵玫瑰花。

差距太大了,太大了啊!

刚刚以为狂徒写的慢,是写不出来,但现在看来,人家哪儿是写不出来,分明是字儿太多,写的慢了一些罢了。

首先回过神来的,自然是苏教授。

刚刚,他还担心林枫写的诗登不了大雅之堂。

谁知道,诗作一出来,直接碾压全场。

“太好了,小林,这首诗写的太特码好了。”苏教授手舞足蹈,使劲鼓着掌,一直等到主席台上唐念慈的目光看过来,他才愣了一下,讪讪坐下。

不过,

下一刻,他又站了起来,两只手再次重击在一起。

因为,

这时候的会场中,隐隐响起了其他人的掌声。

这就没问题了,

所谓法不责众,唐念慈总不能不让别人鼓掌吧,别人鼓掌自己追随总没有问题吧。

苏教授一边鼓掌,还一边冲旁边的蒋琬示意。

“小蒋,你还愣着干什么,站起来鼓掌啊,难道,小林不是你的学生吗,小林能写出这么好的诗,也是我们两个教导有方。”

“额,苏教授,我们两个好像都是美术专业的吧,林枫他写的是诗。”

“俗话说,书画不分家,正因为小林的鉴赏美的水平提高了,他才能写出这么优美的诗歌,这有错吗?“

“那个……书画不分家,是这个意思啊。”

“当然,小蒋呐,你的美术水平倒是达到了,但为人处世还要跟老哥哥我历练一下。”

……

除了苏教授,会场中还有一个人脸露惊喜。

姚华的准女朋友。

她叫做凌霓。

作为文学系的校花,她并没有参赛这次的诗会,一来是她的强项并不在写诗上,二来,她每天都很忙。

她是一名网络写手。

最近在洋柿子写的一本古言,刚刚首秀,成绩不错。

读者每天催更达到了三千多。

按照现在的成绩,她的这本小说,预估每月的收入,将超过15000元。

这在未毕业的学生中间,已经算是天花板级别了。

当然,作为学院派出身,凌霓的文风稳健,充满了这个时代 少有的文学风骨。

特别是她书中刻画的男主,号称洋柿子最有文采的男猪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