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支系庞大,平日里甚至需要仰仗他鼻息的家族,此时纷纷跳出来反对。
“为什么呢?”
索福低着头,戳着碗中破碎的不成块的血豆腐:“大概是因为没有人会爱上一块血豆腐吧——男女之情的爱。”
人类,在血族眼中,无疑就是食物。
谁能接受整个族群中的天才爱上了脆皮炸鸡、甜甜圈?
他受到了那群血族的围堵。
他们要求要么杀死这个黑眼睛黑头发的巫女;要么初拥她,将她变成永生的,但下贱的吸血鬼。
索福一个都不愿意。
一枝从东方世界里带过来的桃花,不会变成艳丽的玫瑰。
他的小姑娘,他也不想让她变成其他的什么。
他爱她的敏感脆弱,爱她的泪水,爱她生而为人的韧性。
她应该站在阳光底下的,而不是成为厌恶阳光的爬虫。
他愿意跨越种族去爱她。
既然得罪了,便只能大战。
当然——小姑娘只是导火索,大战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他们三个老家伙活的足够久,矛盾积累了太多,也足够无聊,急需一场战斗来排解无聊的情绪。
大战过后,那两个老家伙当即陷入沉睡。
索福觉得,自己即将也要陷入沉睡了。
这是血族在漫长生命中最漫长的经历:沉睡千年——苏醒百年——再陷入沉睡。
索福从来没有觉得沉睡是这么一件让血族不安的事。
千年之后,他的小姑娘,是不是已经成为了尘土?
他甚至感叹老天给自己开了个玩笑,在数百年中,让他孤寂无聊,空守着时间;在数百年的尾声,却让他有了对这个世界感兴趣的东西。
他们相遇的太迟了,却也刚刚好。
他握着小姑娘的手,问她愿不愿意和自己一样陷入沉睡。
在水晶棺中,他可以保护着他的小姑娘肉身不腐,等到下一次苏醒的时候,他们再续之前的缘分。
小姑娘含泪点头,回答愿意。
……
“可她背叛了我。”
索福吸着羊骨髓,心情算不上美妙:“我们一族在沉睡的时候是最脆弱的时候,因而放棺材的时候,会尽力挑选最隐蔽的地方,不会告诉任何人,包括城堡中忠实的佣人。”
所以,他的水晶棺,只有他和小姑娘知道。
在安排好一切之后,他很快陷入沉睡。
等再度醒来,已经没有了棺材,反而被装在一个博物馆里,在灯光下被来来往往的游客打量。
说到这里,林云涧恍然大悟:“原来前些年大X博物馆传出的木乃伊被盗事件,原来是你啊!”
“不是木乃伊!”索福重申:“是高贵的血族!”
索福曾经沉睡过好几次,这一个千年,是他认知中变化最大的一千年。
食物们玩得越来越花了,比他还能享受。
在逃离博物馆之后,索福花了好几个月的时间,联系上了之前的古堡,原来的财产,经过祖祖辈辈的打理,有了更多。
他在新一代管家的照顾下,适应了现代生活。
也知道隐藏在现代社会里,过着普通社畜生活的血族和吸血鬼们,人类和其他种族,越来越不分彼此。
连低贱粗鲁的狼人都能成为黑道大佬,受到人类的敬仰,并开了医药公司,克制狼性。
索福先是享受了几年,越享受着现代的繁华,便越是腻歪孤寂。
在某个无人陪伴的夜里,他才睁开眼睛,猛地想起:他的水晶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