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自卫还是犯罪?法理情的纠葛!(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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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被他们威胁可以报警,那然后呢?”

“警方会24小时贴身保护他们吗?会不惜一切代价保证他们的安全吗?警方敢打包票说他们不会遭到报复吗?”

“各位!还有侯检察官!我们必须承认,警方并不是万能的!”

“还有,大家也不要误会我,我今天在这说这些,并不是有意要贬低公安机关。”

“我只是想提醒大家,警力是一种有限的公共资源,它不可能无微不至地照顾到我们每一个人!”

“那么在他照顾不到我们的时候,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了威胁,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难道我们就不能使用自己的力量奋起反抗吗?难道我们连最基本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都没有了吗?”

“我今天要争取的,就是一个面对黑恶势力,可以主动寻求自保的权利!”

林昊话音一落,现场的众人就开始议论。

言语之间,对林昊的话很是认可。

面对黑恶势力,我们不能只依靠官方。

我们自己也应当勇于反抗压迫。

要不然就只会像之前的江家兄弟一样,一直被人踩在头上,毫无尊严。

检方席上。

侯波却不以为然地说道。

“警方这一点上,确实如同林律师所说,无法保证他们二人的绝对安全。”

“但法律并没有限制人们奋起反抗的权利!”

“在面对压迫的时候,任何人都具有自卫的权利!”

“但我们现在要讨论的是,什么样的行为属于正当的防卫行为,正当防卫的限度在哪里?”

“很显然,江晨残忍地杀害朱英泽的行为,就完全超出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站在法律的角度上,合理的防卫权应当予以保护,但超出限度的防卫是绝不能放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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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必要限度的防卫,就是犯罪!”

侯波的话一字一句铿锵有力。

确实是具有一定说服力的。

其实侯波所说的,也正是大多数人的看法。

只是在这个案件中,人们对江晨的同情主导了他们的感情。

所以即便道理如此,他们还是想让江晨脱罪。

辩护人席上。

林昊直面侯波,丝毫不怯。

“好,那我们就好好聊聊防卫限度的事。”

“关于江晨的行为究竟应该如何定性,侯检察官认为是故意杀人,而我却不这么认为。”

“我认为,我们不妨分阶段地来分析。”

“首先是第一阶段,在刚才的视频当中,我想大家都看得很清楚了。”

“我的当事人江晨,从一开始就极其紧张,他虽然带了刀,但他从来没有主动拿出来伤人。”

“当然,你们可能会说,他主动带了刀,就已经说明他具有杀人或者伤人的故意,这一点我方也不否认。”

“可即便江晨是带着杀人的想法去赴约的,但实际上呢?大家都看得出来,他根本就下不去那个手!”

“如果从犯罪构成学的角度来讲,他甚至连犯罪中止都算不上!顶多只能算是犯罪预备!”

“我们夏国有一句古话,君子论迹不论心!”

“难道江晨连掏出刀的勇气都没有,只是因为他有了那个想法,我们就要给他定个故意杀人的罪名吗?”

“关于江晨故意杀人这个说法,我认为应该判定到他没有主动掏刀为止。”

“实际上,江晨的所谓故意杀人罪,只是止于想法阶段,并未实施,所以并不成立!”

林昊说到这,众人纷纷点头认可。

不管是于情于理还是于法,一个尚未实施的杀人想法,是绝对不可能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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