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他的书,笑话他细皮嫩肉,甚至故意把他推倒在泥坑里。
看着他默默忍受的样子,我心里就来气。
我插着腰喊着:“他!我罩了!谁敢欺负他,我就踹你们到牛粪去!”
从此,我们也变成了形影不离的好友。
他喜欢看书,也喜欢帮我婆婆整理草药,还会教我读书写字。
我从小没读过什么书,大字不识几个,
他便从最简单的拼音开始教我,一遍遍不厌其烦地纠正我的发音。
他握着我的手写字的时候,我能感觉到他掌心的温度。
几年时间,他从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少爷,逐渐习惯了满山野跑的生活,皮肤也晒成了健康的小麦色。
他会爬树掏鸟窝,会下河摸鱼,还会用竹子做各种各样的小玩意儿。
只是这城里来的少爷,总有离开的那天。
十四岁那年,他父母得到平反,来接他回家。
临走那天,他送给我一个亲手雕刻的木头小人,说是我的样子,丑丑的,但是我很喜欢。
我再不舍,也知道,我与他,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
他回去的头几年,我们还会偶尔通过书信联系。
他告诉我,他决定下海经商,去闯出一番自己的天地。
他的字迹依然娟秀,却多了几分成熟男人的刚毅。
信里写着:“小英,我想娶你,如果你同意,就同我通话。”
我深知我与他的云泥之别,迟迟不敢做决定,
后来顾爷爷拿着信物上门提亲,说是要履行他们年轻时定下的婚约。
我爷爷是个要面子的人,熬不住顾爷爷的再三恳求,便一口答应下来。
就这样,我嫁给了顾城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