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13
14
我如今三十二岁,认识辛月二十二年,暗恋她十二年,和她在一起十年,一共为她写了九十九首歌。
账号后台仅自己可见的视频,也有九十九个。
我不知道当时是出于什么原因,把它们一一录下的。
是料到了辛月的背叛吗,也许我打心底里就没完全信任过她;抑或是仅仅想给自己留作纪念。
可不管怎么说,它们如今却是我最有力的证据。
我没有一丝犹豫,坚定地把《曙光》的权限变成了“公开”。
每天一首,晚上七点整,这是一个长达九十九天的公开处刑,带给我流量,也带给她折磨。
刚开始几天,还有公关来下我的视频、封我的号,但不出几个小时,又莫名恢复了,随着话题度越来越高,甚至在第十天的时候直接冲上了热搜第一,我能感觉到,辛月的团队逐渐在放弃她了。
【原来秦风悦就是那个唱《垃圾小姐》的UP主!】
【有没有人简单讲一下,现在是什么情况?】
【意思就是,他好像是辛月的枪手哎......每一首歌的发表时间都比官方要早......】
【不会吧,你们还没认出来吗,他就是那个在音乐节上晕倒的辛月粉丝啊!哇所以,他是真哥?!】
【等等,我在思考。】
【别吵,她在高考。】
【宝子们,本人主页整理了完整的时间线,欢迎吃瓜。】
【总结:辛月是个彻头彻尾利用秦风悦的渣女!】
【所以其实宋源也是个工具人,也是被利用了?】
【笑死了,节目组是懂得怎么请人的,不听不知道,这一听啊,我感觉我寿命都减半了。先前还怀疑节目组实时修音,我错了,这绝对是真唱。】
出于好奇心,我打开了这档综艺,它是刚定档的,以全程直播的方式,把投票权完全交给市场,辛月和宋源便是第一期的踢馆选手。
不过很显然,辛月一开麦,宋源的表情就僵住了,眼神四下逃窜,甚至连正确的音调都费了好大的劲才找到。
可这是工作,公司让他来参加,他不得不来。
所谓黑红也是红,辛月先前蹭他的流量,他得趁辛月彻底被弄垮前蹭回本。
是的,我并没有轻易饶过辛月,而是找了律师,将她告上了法庭,我要好好算算这十年来她欠我的债。
最终,她因侵犯我的著作权,时间长达十年之久,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万元,并被判了有期徒刑三年。
她被判刑的那天,下着倾盆大雨,我站在人群高处俯视着她。
雨水打湿了她的头发和眼睛,忽然,她猛然抬头,似是知道我在哪里,就这样与我四目相对。
她投射过来的眼神很复杂。
是后悔吗,是仇恨吗......我道不清里面的情绪。
我只知道,我曾经一直追逐的意气风发、明媚张扬的少女,在这一刻,彻底消失了。
一本书读第二遍,只有新的感悟,不会有新的结果。
所以如果有来生,我希望不要再打开她这本书了。
番外
在“秦风悦”的名字蝉联热搜榜的不久后,我收到了节目组的私信,他们邀请我作为下一期的踢馆选手。
真是流量为王的时代。
除了自媒体,我甚至没有在现场完整唱完一首歌的经验。
可节目组还是发来了邀请函。
然而,我那时确实需要更大的流量,来为我反击。
不幸的是,我去的那一期依然是组队赛;幸运的是,林涵也参加了,并且和我一队。
分完队伍后,每队有一周的时间用来选曲、磨合搭档、彩排设计等。
我与大多数网友一样,都以为林涵会选择由我作词作曲的新歌,在当时,那的的确确也是我用来反击的最佳选择。
但她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