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巨大的马车在火地上行走,所到之处大火自然会散开,带着尖齿的车轮碾碎了地上的石块,也碾碎了一些冒着蓝色磷火的骷髅。
金冠的王坐在马车上,美人慵懒的靠在王的怀里将金杯里的红色液体喂进王的口中,王的眉头轻皱,似乎对杯中酒并不满意。
青衣仆人手执长鞭轻轻地甩甩手腕子,长长的鞭子就会在雄壮的幽冥马的头部炸响,幽冥马粗壮的四肢就绷得很紧,马车的速度也变快了很多。
旺财的嘴里衔着一束青草准备去找云烨,能在幽冥地见到青草这让旺财兴奋至极,吃了一口发现比自己梦中的青草还要香甜,自从佛陀被关在无间地狱,幽冥地就出现了很多奇怪的变化,如今连青草都能长出来了,不论如何这都是一种很好的变化。
一个高大的鬼王站在山的缺口处,他的脑袋被他夹在胳膊底下,看到旺财嘴里的青草,浑浊的眼睛顿时爆射出两道黄灿灿的光芒。
“这片地是我家的,不许你进来!”
旺财停下脚步,把青草装进自己脖子底下的皮口袋,警惕的对断头鬼王说道。
“地狱本无主,强者自得之!这里已经出了芒砀山,你能奈我何?”断头鬼王单雄信豪迈的大笑一声,往前一步抡起巨大的砍山刀就要动粗。
旺财嘶鸣一声人立而起,转瞬间他的身体就变得如同山岳一般大,足足有一亩地大小的蹄子狠狠地踏在单雄信的身上,用力的碾几下,眼看着他的身体变得四分五裂,鼻孔里气咻咻的喷着火焰怒吼道:“再告诉你一遍,这里是我家的地方,不准你进来!”
说完话,巨大的蹄子就把单雄信连带着地上的泥土踢的远远地,一个黑衣年轻人坐在一根高耸的石柱子上面,懒懒的对旺财道:“他好歹是我上辈子的爹,虽然不太争气,你就不能给我留点面子?你隔几天就把他踩得四分五裂的,还要我帮他续接身体,知不知道很费力气的。”
面对单鹰旺财总是有些气短,不好意思的道:“每一次都是他来找我的麻烦,打不过我还总是撩拨我他不挨揍谁挨揍?”
单鹰叹口气道:“他数百年来没有半点的长进,脑袋当年被砍下来了所以总是有些糊涂,只想着要复仇,其余的什么都记不住,连我这个儿子他都只能记住十二个时辰,见一回面就要重新介绍一下我是他儿子,你去问问云烨他有没有什么好办法给他治一下。好歹把他的脑袋给接上,总是拎在手里不像话。”
“应该有办法吧,前段时间我兄弟刚刚给无舌的骨头架子上长了肉,你为什么不自己去见他?都是亲戚没问题的。”
单鹰站了起来打算去找自己的父亲,回头看着旺财道:“在我没有收复邙山之前,我不会去见他,你告诉我大舅哥,等我拿下邙山之后请他来家里做客。”
说完话单鹰就踩着山巅一步百丈去势极快,转瞬间就不见了踪影。
旺财从山脚的地方揪出一个正在偷听的骷髅头,一口带火的唾沫下去,那颗骷髅头就变成了石头的颜色,一蹄子踏碎之后这才欢快的朝西面跑去,他能感受到云峥在那里的气息。
芒砀山的山势极为雄伟,而且瑰丽,红色的山岩去天一万三千丈,这是一个定数,高山就是这个数字,只有秭归山没有定数,只要有足够的命数,他会一直长到天上去。
那日暮活了这么多年还是什么都不会,只能勉强学辛月那套管家的本事,整座家业划分成几小块,然后找合适的,聪明的幽冥马来管理,老钱管家就好。
只是芒砀山上人形的东西少,不管怎么收拾看起来也是荒蛮一片。
马车来到了极西之地,这里地火喷涌,汹涌的岩浆从地面喷涌而出之后就化作了银色的滩涂,马车轮子碾在上面火星四溅。
一个巨大身影孤独的漫步在金属和火焰之间,高傲而圣洁,一队巨大的翅膀不停地变换着颜色,如彩虹,如极光……
小苗变成神灵了,西北的那些人几百年以来疯狂的崇拜圣女,如果不是因为圣女牺牲了自己的身体嫁给了唐人勋贵,碎叶城一带早就被人遗忘在脑后了,那里能够成为西北最大的城市,所以那里的圣女庙很多,香火旺盛的不像话。
可能是血食吃的太多,变得极其的高大,云烨看到小苗就叹气,以前多么乖巧的一个小女子如今身高百丈的自己站在她脚底下怎么显摆威风都像是一个大笑话。
被自己老婆捧在手里谈话自然没有多少情意绵绵的话可说。
“烧热水,准备床铺我要休息,有什么可口的食物也送上来。”
小苗笑吟吟的答应了,张嘴就把云烨,那日暮,老钱给吞下去了……
小苗的嘴里装修的很豪华,还是老习惯,喜欢把各色宝石乱放,墙壁上莹莹的珠光宝气照耀的人睁不开眼,一间粉红色的软床摆在最中间,瞅了一下形状,不是舌头是什么?
一个正常人大小的小苗娇笑着扑上来,这才让云峥舒了一口气。
“外面的是法身,不是真身,妾身很早以前就想到这一点了,所以凝练了法身……”
“你不必迁就我,夫妻一场只是百年梦,过了百年你又成了自由身,我的妻子小苗已经躺在云家的墓园里……”
“那是我极为愉快的一段回忆,仙道飘渺,枯燥而无趣,除了修炼之外就是看这无尽的荒原,反倒不如在人间活的真实。”
那日暮拥住小苗道:“不如你也搬去芒砀山?大家在一起很有趣的,总比你留在这里忍受顾忌要好。”
“四夫人走不了的,她是一方之神福泽一方,也被一方念力所禁锢,她已经落地生根,离开就会衰弱,就会烟消云散。”
老钱如今说话总是带着三分鬼气,说出来的话一点都不招人待见。
“四夫人这里我们也不能久留,离开芒砀山太远了,老奴灵魂脆弱,已经有不稳之象。”
云烨看看那日暮,和老钱,果然是如此,老钱眼窝里的鬼火只剩下一星半点,那日暮的身躯也变成了青白色,说句话都异常的艰难。
云烨摇摇头大步上前紧紧地拥抱了一下小苗,哈哈大笑道:“身材保养得不错,比以前还有料一些,很想多停留一段时间仔细检查一下,看看神和人有什么不同,既然停留的时间过久会出人命,我还是走了,下回自己偷偷来……”
松开小苗,云峥抱着已经走不动路的那日暮大踏步的出了小苗的法身。
马车往回走,身后有温热的风从吹过来,气味芬芳,如同情人的呼吸,小苗的法身在呼吸,送来一阵阵的馨香,馨香沾染在岩浆上,那些奔涌的岩浆立刻就化作了一条白银铺就的大道,如同一条白色的丝绸从极西之地飘荡到芒砀山脚下。
一个赤身裸体的巨人不断地挥动自己手里的巨锤敲击着巨大的铁砧,铁砧上火星四溅,也不知道他在锻造什么,每一锤子落下去,就会有轰隆隆的雷声从天边传来。
和这样不顾别人死活的人做邻居不是好事情,看到那日暮和老钱捂着耳朵痛苦地在马车上翻转,两个人都想极力的靠近云烨却又极力的闪开,幽冥马也受惊一般的狂奔,云烨发现自己除了觉得吵闹了一点并没有什么不适。
于是就把那日暮抱在怀里,一条腿搭在老钱的扭曲的背上,效果很明显,颤抖的那日暮安静了下来,老钱那张扭曲的无比狰狞的脸也逐渐变得柔和。
“侯爷,那一位就是凿齿,被后羿射杀之后进了地狱,凝聚了身体之后就发誓报复,他的武器丢失了,所以就在铁精山采集铁矿,打造矛和盾,准备去找后羿报复。
不过,他一般不会离开铁精山,只要别人不去招惹他,他也不会招惹别人,一门心思的打造自己的兵刃。”
云烨伸长了脖子仔细看了看那位正在劳作的巨人,笑了一下道:“爱一个人不管当初爱的多么炽烈,只要经历了上万年总会疲惫的,而恨一个人一万年只会让恨意更加炽烈。
你只要看看那些最古老的传说,就会发现愤怒这种情绪一直在延续,从祝融和共工的大战,再到刑天,蚩尤和鲧,我们的祖先都是一些好战的,就没有一个崇尚和平的,即便是尧的女儿在海边游泳被水淹死了,都要化作精卫发誓要把大海填掉。
算了,我们走吧,我看这位凿齿先生是在享受自己的仇恨,什么样的武器需要锻造一万年?这家伙除了仇恨以外,一无所有。”
马车进了芒砀山,旺财就跳上了马车,坐在马车上用自己的蹄子指指脖子下面的口袋,非常的得意,这是他和云烨之间的一点小乐趣,不管是谁有了好东西都要让另外一个猜一猜的。
云烨笑吟吟的探手进了口袋,摸到青草熟悉的形状他的脸色就变了,地狱里有一片能够耕种的粮食地?
云烨毫不犹豫的就拿出来一根草塞进嘴里,这根草明明苦涩的难以下咽,他还是吃的笑容满面,旺财也很高兴,自家兄弟第一次喜欢上了自己的美食,以前都是自己去将就人类的。
苦涩的草无论如何也比地狱里的幽冥果好吃,虽然自己的五脏六腑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但是只要开始吃地狱里非常难得的幽冥果的时候,他依然感觉像是在受刑,果汁会变成火焰——这是最大的麻烦。
一面吃一面喷火,好几次云烨仿佛能闻见自己的胃被烤焦的味道,身为地狱里唯一一个需要吃饭的人,这是他最大的痛苦,为了不让别人为自己担心,只能咬着牙将旺财好不容易才找来的幽冥果吃下去,这是自己唯一能够吃下去的东西,也是自己唯一的力量源泉。
既然草能在哪里生长,哪里必定能长庄稼,既然长出来的草能吃,哪里长出来的粮食也必定能够吃。
有过一次穿越经验的云烨,背包里如何会少了植物的种子?
旺财背着云烨和那日暮穿过一条狭窄的山谷之后,在那里看到了一块不大的平地,旁边的山洞里不断地飘出青色的水雾,落在那些长势并不好的青草上,青草的叶子上沾满了水珠,晶莹欲滴!
连地狱里的冥兽肉都已经品尝过的云烨自然不会在乎草叶上的水珠有什么毒素,长牙兽的血液能够腐蚀掉石头,自己尝试着吃兽肉的时候也没有被毒死,除了躺了两天之外没有什么不适,只是那些好不容易才烤熟的肉自己的胃不接受,全部吐了出来。
不大的玉碗里面很快就装了半杯水……地狱里有火焰湖,有黑油湖,有岩浆湖,还有最恐怖的龙涎湖,就是见不到淡水湖。
这里有黄泉,有恶泉,有罪泉,有血泉,有哭泉……就是见不到能喝的泉水。
奈何桥下的黄泉泉水泛黄,鹅毛浮不起的弱水发黑……
云烨喝了一口甘甜的露水就习惯性地把杯子递给了那日暮,自己找了一个新的杯子继续接露水。
那日暮被自己男人下意识的举动感动的珠泪盈盈,不过想起丈夫不喜欢自己流红色的眼泪,赶紧擦干,虽然喝水这种事情对她来说没有任何的必要,她有血焉树的汁液就足够让身体保持充盈不必了,其实血焉树的汁液对她来说也非必需品,丈夫没过来的时候很多年里,她都是用骷髅的样子。
喝了一口水之后,那日暮猛地打了一个激灵,转手就把水杯里的水全部喂到张大了嘴巴的旺财嘴里,然后也掏出一个玉杯采集草叶上的露珠,喝光了水的旺财,尾巴像扫帚一样笔直的炸开了,他说不出自己的奇妙感受,只知道这是好东西。
没有手所以没办法学那夫妇俩采集露水,他干脆吐出舌头去舔草叶上的露珠。
水,在原来的世界里到处都是,所以没有人去珍惜,来到地狱之后因为不需要水,所以更加的没人在意这东西,只因为它太普通,太常见,常见的几乎让人忘记了它的存在。
云烨需要水!他一直都知道,虽然很少很少,他发现自己还是离不开水,自己之所以要吞食幽冥果,就是为了等火焰烧过之后的那一丝清凉。
三个人躲在山谷的角落里偷偷摸摸的喝水,那日暮原本并不稳定的神魂竟然奇迹般的稳定了下来,旺财火红的毛发喝过水之后就变得鲜活了很多,不像以前那样只是干巴巴的红色。
云烨终于解渴了,自从上回老钱把自己带来的最后一点水泡了茶水之后,自己再也没有这样痛快过了,这些天来他看起来很欢乐,实际上是在摸摸的掐算自己的末日什么时候来临。
两人一马背靠着身后的岩石小声的说话。
“这里的草之所以长得不好,是因为没有阳光,只要把洞里的那几块玉牌拿过来,就能永远的解决这里的问题了,那几块玉牌再亮几百年不成问题,当初大唐帝国玉山书院为了破解玉牌之谜,不惜引来天上的雷电轰击玉牌,结果能量都被玉牌给吸收了,后来又用了很多种法子来破解玉牌,也没有得逞,最后有一个败家子竟然说把玉牌弄成粉末,他好仔细的研究一下玉牌的分子构成,结果被我骂了一顿就把玉牌收回来了,不让他们研究。
万一玉牌不亮了,就拿去芒砀山的山顶去让雷电轰击一下,就能继续用了。”
“夫君您的意思是把玉牌安到这里来?可是咱们家……”
“你知道个屁,这里才重要,你夫君我就离不开水,我甚至怀疑自己也离不开食物,毕竟我好像还有生命的气息,这些天把我渴坏了,你以为我脑袋坏掉了才去吃幽冥果?
不准流眼泪,血乎刺啦的好看啊?你看旺财多乖,他才是我云烨最大的福星!哈哈哈哈,地狱里都能找到水,哈哈哈哈。”
旺财笑的样子就看不成,还习惯性地往外喷白沫子,云烨夫妇抱着旺财又笑又跳的欢庆了好久才安静下来。
“夫君,水好像对妾身的神魂非常的有好处,妾身因为去了小苗哪里被她的神威伤了,神魂一直都不稳当,回来的路上又遇到了凿齿,伤势又加重了一些,喝了水好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