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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彩艳暂时安顿在营区的招待所,这招待所专门给过来探亲的军属准备的。
过来找未婚夫结婚,她是鼓足了很大勇气才过来的。
就很怕在路上迷路了,被人拐了,或被人骗了,偷了东西,回不了家了。
她怕得上车的时候腿都是抖的,心脏几乎要从喉咙跳出来。
她是无数次给自己做心理建设,才坚持到庆城。
对于洪志她是喜欢的,也憧憬跟他婚后的生活,她给操持家务,生儿育女。
但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会在营区这儿结婚了。
他媳妇她看到了,比她白,比她好看,比她有文化,还是城里人。
她是怎么也比不上的。
纪彩艳回来招待所时就忍不住哭了,她不敢想,她回到老家会怎么样。
她年纪拖这么大了,怕连父母都得被人笑话,她也会被嫌弃。
领导那儿说,会让洪志给她道歉,给她赔偿,然后营里会给她买车票和开介绍信,让她回家。
纪彩艳也知道只能这样了,人家都结婚了,她不可能拆散他们,让洪志再跟她结婚。
洪志倒是很快就给她道歉了,在调解室,他给她解释道:“我有写信回去,但不知道是家里没收到,还是弄丢了,耽误了你,真的对不住。细棠给你收拾了下吃的和用的,还有一点钱,就当是我们对你的补偿。”
纪彩艳低头看了眼,吃的是一袋子花生,用的是三套旧衣服,一套是男款的军大衣,两套是女款,一件袄子一件毛衣,这三套衣服都很旧,袄子上还有污迹没有洗干净,还有一个用过的军用水壶。
钱是两张五元的钞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