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实在是搞不懂段永昼的脑回路。
“我不仅吃这个的醋。”
段永昼忽然开口。
余弦拿着手机,沉默。
“所以……快点回来,好吗?”
段永昼的声音低低地,恳求。他何时这样为一个人放软过语气,也只有为了余弦才会一次次破例。
段永昼的记忆很好,余弦是他的初恋,他们纠缠了整整两年的时间。
在这两年的时间里,恋人之间该做的都做了,不该做的也做了。只要是余弦想做的,段永昼都纵容着他做了。
如果不是那次血海之灾,他们本应完完整整地相处了四年。
这两年的空缺,段永昼都不知道该怎么补。
他再在事业上杀伐果断,余弦始终也是他的初恋。
也许白子悠说得没错,他就是个彻彻底底的恋爱脑。
余弦说:“好。”
两人之间那些心照不宣的、没有被撕开的话题,就这么被轻飘飘地再揭了过去。
余弦挂断了电话,白书剑的消息就发了过来,是车的位置。
余弦过去之后,发现白书剑安排了司机。同行的还有欧阳曼云,她看到余弦来了,眼神中已经不自觉带了些畏惧。
这让余弦有些好笑。
没必要畏惧他,如果不是她给他下了降头,这降头还真转不到她自己身上。
降头这种东西本来就是个BUG,根本不可能和血海系统兼容,在他身上繁殖的时候一直处于一种极其不稳定的混乱状态,才会疯狂地繁殖出一堆血蛾。
当他碰到个活人的时候,这个BUG基本可以全自动修复。
白书剑就坐在车里,换了一套浅色西装。脊背挺得笔直,双手虚虚地交叠着,侧颜和大半边身子落入阴影里。
他的手指修长,骨节分明。笔挺布料围住劲窄的腰肢,胯骨处又有些许弧度,往下就是修长的双腿。
但这一切并不只是因为西装优秀的剪裁,而是因为白书剑的身材本就如此优越。
如果此刻来个摄像机从下往上拍,都只会让人想依偎在他的身边,一口口被他喂红酒,或喂给他红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