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随便找个错题本给他就行了,笔记本这么重要的东西,你自己还要用呢,”楼照林说着,摸了摸鼻子,“主要是,我连错题本都没有,我以前都是直接抄吴向晓的,收上去随便交个差应付一下,我高中三年一次都没翻开过,吴向晓的也不靠谱啊,还是拿你的像样一点。”
“吴向晓是谁?”连星夜摇了摇头,“不,这不重要。”他眼神复杂地看向楼照林:“你这样会不会有点缺德啊?”
楼照林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揽着连星夜的肩膀大咧咧地往前走:“我的就是你的,你的就是我的,我的状元就是你的状元,你的错题本就是我的错题,都一样,没差别啦。”
他觉得自己说的就是事实,要不是他抢走了连星夜的状元,横幅上挂着的就应该是连星夜的名字才对。
连星夜的良心有点不安,但让他们现在转回去承认错误,他也不乐意。他只好决定等他回去后,尽量找个质量好一点的本子送出去,他不能丢了楼照林的脸。
不过,他自认为自己的东西还是很拿得出手的。要是他没生病,就算考不上状元,考个省里的前二十应该没问题。
……
再次踏入这片曾经让自己痛苦了三年的土地,连星夜的心里却没有丝毫波澜。
眼前的高楼看起来熟悉又陌生,没有了让人恐惧的人群和让人不安的铃声,只剩下死寂的空旷,和大片记忆的留白。
连星夜从来不会高歌苦难,更厌恶那些所谓要感谢曾经伤害过自己的人的话。明明可以不受到伤害地健康成长,为什么受了伤后反而要感谢施暴者?能爬起来是他自己有本事,他真正应该感谢的是他自己。
他并不否认他厌恶着那三年,即使他已忘却大多回忆,但并不代表着,那些伤害就连同他的记忆一起泯灭了。
他现在对高中的唯一印象,就是昼夜亮在头顶永远关不掉的白炽灯,是耳边像蚂蚁在爬一样的笔和纸摩擦的沙沙声,是走廊和桌子间道老师沉重而令人恐惧的脚步声。
这些细小的记忆碎片像幻灯片一样从他脑子里闪过,每一次闪烁,都会让他的心脏像被针扎一样,产生细密的疼痛。
他想,高中带给他的是一辈子的阴影,就算他失忆了,也抹不掉那蚀骨噬心的恐惧在他心头蒙上的阴霾。这抹黑漆漆的颜色会一直伴随他到死,即使上天给他重生一次的机会,他都不会愿意回去再过一天那种暗无天日的日子。
好在眼前的校园是这么空旷,一切让他厌恶憎恨的元素都暂时不在,从客观的角度来欣赏这个学校,风景还是很优美的。
楼照林带着连星夜去了很多奇奇怪怪的地方。
比如,传说每天晚上都会有小情侣幽会的小树林。似乎每个学校都会有这么一个小树林,于是,他们就在这个小树林里顺便亲了个嘴,也算是体验了一把早恋的感觉。
再比如,楼照林最喜欢的篮球场某一块特定的土地。楼照林说那块土地踩起来特别舒服,总能让他跳得很高,说着,楼照林就做了一个经典的空气投篮的动作,然后被连星夜抓拍了下来。
照片里,楼照林的下衣摆飘了起来,露出了一点精瘦的腹肌,少年的腰肢柔韧又有劲儿,没有人比连星夜更清楚,这块劲瘦的肌肉充盈着多么蓬勃强劲的力量。
又比如,他们手牵着手,在操场跑道上压马路。
楼照林说,他之前没开窍的那两年做了很多傻事,其中有一次是高二运动会,他为了吸引连星夜的注意,曾经特意参加了没有一个人愿意报名的五千米长跑,还幻想过连星夜会在终点等着他……虽然他也知道这个不太可能,但至少能为他加加油吧。
结果就是,当楼照林以第一名的速度冲破终点线的那一瞬间,他立刻在全班同学的欢呼声里期待地抬头望向观众席,却看到连星夜一个人躲在角落的阴影里,低头默背着手里的单词本。
他最英俊帅气的一面,他心爱的小少年根本没看到。
那一刻,楼照林的心都碎了。
不过那两年他心碎的次数太多了,要不是特意提起,他都把那一次小小的运动会给忘了。而且他那时候还傻,不知道那种变着花样孔雀开屏的情感叫做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