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好新衣服,乔瑾念便到莱恩面前去显摆一番,结果,莱恩明明看见了她穿着不一样的衣服,却连个眼神都没变过,只以为她就是过来贴贴的,只伸出长长的舌头,给她洗了个口水脸。
哎,乔瑾念忽然有一种,她其实穿不穿衣服,对于动物来说,看起来都是一样的吧?
也不对,她低头看去,这些麻绳的颜色和四周枯草融为一体,这是多么完美的隐身颜色啊!
难怪莱恩没什么反应,这和狮子皮毛的颜色有异曲同工之妙啊!
但莫名的,乔瑾念就有一种锦衣夜行的感觉。
就好像,在这里,她是唯一的一个人类,好不容易自己给自己做了一件能穿的草裙,但没有动物在乎,大家都不懂,动物又不需要穿衣服,这种感觉,让她有些失落。
这两天,她又泡了很多麻,准备雨季来临前多搓一些麻绳,万一衣服坏了,还能再多备一件,让她果奔,和让她吃生肉一样,都是她不能忍受的底线。
每天里,她不是搓一会儿麻绳,就是去挖陷阱,和胡狼合作捕猎。
她给这只胡狼取了一个名字叫披风,因为他背上好像长着一块黑色的披风,有些帅气。
披风好像真的把她当成大哥了,因为她长得比他高,还比他有办法抓住疣猪。
时间久了,她发现披风还有另外一个绝招,那就是他甚至可以用嘴来挖洞,嘴巴张得大大的,把土挖开。
于是,他负责挖洞,她负责给坑底安装暗器,他再负责引诱疣猪。
因为他干的活比较多,所以多分一些肉,但他其实也吃不了太多,毕竟体型在那里摆着,所以大多数肉都被狒狒拿走了。
每次只需要把疣猪拖出来,狒狒就能得到这么多肉,也就不排斥披风了,大家都是好伙伴。
这天乔瑾念挑中了一块绝佳的地方,让披风开始挖洞。
披风爪子和嘴齐齐开工,速度那叫个快呀,看得乔瑾念羡慕不已。
但是,不一会儿,他就‘嗷嗷’叫着往后连蹦带跳了。
乔瑾念觉得奇怪,走过去看,结果一没注意,有什么东西从洞口里钻了出来,正好钻到她脚下,她来不及刹脚,便直直踩在了这个东西的上面。
脚底下有些软,还有些热,因为她没有穿鞋,这一刻她竟然想到了要给自己做一双草鞋穿,毕竟她现在走得比较多。
但是,不等她继续细想,一只生物便咬在了她小腿上。
乔瑾念:“……”
说实话,有点疼,但也还能忍受,她有些恐慌,倒不是害怕是大型动物,因为她踩到的东西并不大,可是她害怕中毒。
难道是蛇吗?她要死了吗?
等等,如果中毒了,是不是最好拿刀子在伤口上划出一个十字,再把毒血吸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