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1 / 2)

北宋大法官 南希北庆 1398 字 11个月前
🎁美女直播

此罪名下,是没有这条刑罚的。

知府当然是有权力,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特殊判决的。

要只是个案,那就罢了。但如果人人都引用这个特殊判决,给出同样的判决,显然这个判例是优先于律文的。

就成了引例破律。

黄贵面露愁容道:“若不引例破律,只怕会引来更多的麻烦,首先,那些书商都得被杖刑,而且,这两件案子一模一样,知府已经给出判决,要是右厢公给出不一样的判决,只怕会引人非议。”

“这个臭小子!”

吕公着不禁恨得是咬牙切齿,突然,他眉头一皱,“可是他这么做是为什么?难不成是成心刁难本官?”

黄贵道:“下官适才听闻,原来苏轼与张三签订的契约,是规定此案的赔偿作为报酬,归张三所有。”

吕公着道:“也就是说他要做印刷书籍的买卖?”

黄贵点点头道:“倒是有这个可能。”

吕公着怒不可遏道:“所以他是想利用本官,白得那些书店。”

“……”

黄贵也是头回遇到这种事,不知该如何说。

吕公着忽然觉的此事已经超出他的职权范围,自己也做不了主,“我先去找君实他们商量一下。”

他当天就跑去审刑院找到司马光,与之商量,此案该怎么判。

司马光昨天就想到,此案没有这么简单,方才都还在思考这事,一听此案,就知道张斐又在装神弄鬼。

他才不相信张斐就只是为了几家书店。

司马光表示,自己也没有遇到过这事,也得研究研究,让吕公着先押着,等到时开个会,具体商议一下。

等到吕公着走后,司马光立刻就将许遵给请来。

许遵故作思考后,道:“此案依下官愚见,唯有引例破律。”

引例破律?原来那小子是想引例破律,来介入朝廷立法。

司马光这人精一下就反应了过来,但不露声色,问道:“许寺事通晓古今之律,也应该知道引例破律会出现许多问题的。”

许遵立刻将昨日张斐那套说辞告知司马光。

司马光听罢,不禁眉头紧锁,是呀!那王介甫是要变法,他将法都给变了,我就是再怎么司法改革,也难以依靠律法去限制住他呀!唯有引例破律才能够与之抗衡。。

紧锣密鼓

虽然目前王安石还未公布他的新法,但是衙前役是肯定要改的,那么根据王安石目前的说法,之后朝廷可能会花钱雇役。

既然是雇佣性质,那百姓是不是可以不去?

不去的话,算不算逃役?

到时官府又该怎么判?

富人要交钱免役,不交钱的话,又该怎么惩罚?

司马光突然意识到,引例破律其实已经是无法避免的事。

但是他行事作风,还是非常保守、谨慎,他并没有马上就上奏皇帝,而是从审刑院中调去一些特殊案例来分析。

看看还没有类似的案件。

……

而那边王安石也在与皇帝进行最后的安排。

首先,不是要颁布新法,而是要让新法师出有名。

王安石事先已经说明,为了避免整顿吏治耗费太多精力,要创一个临时官衙,绕开整个体制。

这个临时官衙正式命名为“制置三司条例司”。

解释为“以掌经画邦计,以变旧法,以通天下之利。”

顾名思义,主要是掌管财政大权。

赵顼事先就已经答应了。

如今就剩下一个人选问题。

令赵顼意外的是,这个制置三司条例司的共有两个长官,名为制置三司条例,王安石是举荐陈升之与之共掌,且以陈升之为首,他屈居其下。

“先生为何不独自掌管此司?”赵顼问道。

王安石就道:“回禀陛下,臣资历浅薄,若独掌此司,只怕名不正,言不顺,无法令人信服,故臣建议由知枢密院事与臣共掌。”

他混迹官场这么些年,也不是个愣头青,一人独掌天下财政,这是很危险的事,皇帝能放心吗?

而且他现在毕竟是副相,不是宰相,他目前的资历也不可能直接升宰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