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9章(1 / 2)

北宋大法官 南希北庆 1381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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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马上道:“礼法是顺亲情而制定的规矩,其中亲情是一种共识,但是父母之命,可就不见得是共识,这是教化。可还记得那登州阿云就是被迫许给韦阿大。如果就张三的法制之法而言,阿云至少是有拒绝的权力。”

“这真是太可怕了。”

文彦博不禁惊叹一声,他也反应了过来,赶忙道:“官家,此法是万万不行,它将会颠覆一切家庭伦理。”

在课堂上,张斐是将法制之法竖立成一个标准,标准肯定是死的,那就是无伤大雅。

可经富弼这么一说,这问题就大了。

如果顺着法制之法去推想的话,很快就能够得出一个结论,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将会趋于平等,而个人的自由将会放大。

那么儒家的整套阶级价值观,都将会支离破碎。

当然,也不至于颠覆。

因为道德和法律,还是有很多相通之处,张斐说儒家之法更接近法制之法,这其实也没错。

但本质上,二者也存有尖锐的矛盾,但如果是标准,就不会存有矛盾。

虽然张斐说得很隐晦,如今这黄金一代,就没有几个是迂腐之人,尤其是王安石和富弼,他们可都主持过改革变法,虽然他们始终没有跳出那个框框,但他们接受新事物的能力,也是很快的。

司马光、文彦博在这方面,是不如他们的。

王安石道:“我也认为此法不可行。”

王安石与文彦博是破天荒的意见统一。

原因竟然是因为张斐。

这。

赵顼问道:“先生此话怎讲?”

王安石道:“如果都强调个人权益,哪怕是正当的,这都会使得国家变成一盘散沙,若从法家之言,就是不顾国家利益‘’若从儒家之言,就是没有舍生取义的精神,这会使得国家变得四分五裂,其实方才我就是想与之争辩此理,但可惜那小子给跑了。”

司马光讪讪道:“这会不会就只是我们所想,也许张三就只是想表达律法的原则,他法制之法若只用于司法中,确实是正确的。”

赵顼稍稍点头,又看向富弼,问道:“富公有何看法?”

富弼道:“目前我也赞成介甫他们所言,若遵从法制之法,有许多问题都无法解决,其实张三自己在课堂也说了,目前儒家之法还是最优解。但是,他没有说完,我也不敢妄下决断。”

文彦博道:“官家,此课不能继续下去了。”

王安石立刻道:“这万万不行,他这堂课是在我们眼皮底下上的,而且场面上他还占据上风,若不让他继续下去,只会显得我们心虚,这反而会更令人瞎想。”

他的自信是无与伦比,他就认为自己是对的,一点也不心虚,他根本就怕什么法制之法。

赵顼点点头:“这倒也是,那就让他继续上吧。”

三足鼎立

如果根据张斐的法制之法论来说,那么法家之法就是超级集权,就是全由君主一人说了算,不允许一丝的忤逆。

而儒家之法,就是多了“德”治,在“法”的层面,大家是不平等的,伴随的就是,在“德”的层面大家也是不平等的,谁最大,德行就理应最高,故此他们往往要求皇帝做出表率。

这其实也是限制皇帝的一种方式。

只不过比较委婉罢了。

然而,宋朝立国特殊性,导致儒家之法是更进一步,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

在如此设计之下,确实会存有许多弊病,比如说一件小事都得扯大半天,但若以史为镜的话,这就是比皇帝一个人乾坤独断要好。

也正是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在学术讨论上,是有极大的自由。

其实富弼已经点出法制之法的奥妙,但文彦博也就是提一句,不要上这课,这还是因为张斐只是一个小珥笔,张斐要是个士大夫,估计这话,文彦博都不会说。

因为限制君主,也是宋朝士大夫的目标,只不过这个法制之法,将士大夫也给限制住了,会破坏儒家的阶级体系。

话又说回来,张斐这法制之法,跟王安石的“三不”来比,根本就算不得什么。

王安石的“三不”,基本上要彻底颠覆儒家。

如果说,天、祖宗、人言,都不放在眼里的话,儒家的整套体系都不成立。

但王安石最终还是启动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