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了个不起眼的客栈,玉玲珑恢复龙天行的模样,将姜戎和两个孩子从空间里拽出来唤醒。
姜戎身上的烧伤已好了七七八八,红色丹药又让他的综合实力上了个台阶,整个人看起来比之前大了一号,手臂上的肌肉虽留下了些伤疤,却比玉玲珑的头还要大,倒显得威慑力十足。
姜戎显然不是什么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敏感地察觉到自己发生的变化,他看向玉玲珑的目光又惊又喜,还带着点不知所措的戒备和迷惑。
玉玲珑也不跟他客套,将那晚救人的情况大致说了一遍,随手递上一叠银票。
“姜戎,我叫龙天行。
所谓不打不相识,头天晚上是我没搞清楚状况便多管闲事,才给两名小世子招来杀身之祸。
好在,他二人眼下均无大碍,你亦有惊无险。这样也算我将功赎罪了。
你我如今已两不相欠,你便带着这些银票和两名小世子赶紧离开吧。
从此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以后就别回夜京了。”
姜戎着实没料到玉玲珑会说这样的话。
虽说因为玉玲珑此事节外生枝,但败也萧何成也萧何,到底,他和小世子们都仰仗着玉玲珑脱了困。
最重要的是,他自己的变化。
作为御林军副统领,姜戎对这种神奇效果是有耳闻的。毫无疑问,他服用过极品丹药。
用脚指头想,他也明白,给他服食极品丹药之人,必是龙天行。
心中最后一点戒备和疑虑被玉玲珑坦荡的话打碎,姜戎带着两名小世子跪倒在地,“姜戎这条烂命既是恩公救的,日后,恩公便是姜戎的主子。
姜戎愿终生追随主子,殚精竭虑、死而后已。
不过,在追随主子前,姜戎必须先将小世子们送去安全之处。
待事情了结,姜戎自会来寻主子!”
说罢,给玉玲珑重重磕了三个头。他抱起两名小世子,义无反顾地跃入黑暗。
小哈哈先是瞠目结舌地看着姜戎三人离开,继而,满脸崇拜地看向玉玲珑:“主人?您太厉害了,您怎知这样就能收服姜戎?”
“赌!”玉玲珑的目光依然注视着黑暗,唇边带着浅浅的笑。
“我其实只有五成把握。
那晚,独孤莲把姜戎和两名小世子的身世告诉我时,我便觉得很奇怪。
想这世上可怜之人有那么多,而夜国和乾国乃是宿敌。说起来,还是乾国先杀死了十皇子,这才造成长安侯阖府遭殃。
怎么着,乾国也算自作自受吧?
既如此,姜戎作为夜皇的心腹,为何不义愤填膺地去为十皇子报仇,反而要救乾皇的孙子?
我不大相信一个在麒麟山那种地方长大的野人,会同情心泛滥到这种地步。连夜皇对他多年的赏识和栽培,都不管不顾地去公然背叛。
唯一的理由是,姜戎与长安侯之间,一定存在什么渊源。
或许,姜戎在麒麟山时,长安侯救过他呢?
只冲不忘前主这一点,便足以证明姜戎是个重情重义之人。
我既对他有救命之恩,又有全他大义的知遇之情,还一掷千金用极品丹药助他提升。除非他是白眼狼,否则,定会将这份恩情铭记在心。
但世事难料,毕竟此事是我有错在先。
倘若姜戎是个认死理的人,怎么可能甘愿拜在我麾下?”
“呵呵!”玉玲珑笑得眉宇间皆是坦荡:“横竖我出手相救乃是自愿,算计姜戎才是顺带的福利。
就算姜戎不同意,我难道还见死不救?
所谓宝剑赠英雄,那粒红色丹药送给他也算物有所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