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馄饨店里有一个火炉,炉上正烧着高汤,一旁还有一张桌子,此时一个看起来六旬的老丈正在桌子上熟练的包着馄饨,灯光下,一切显得那么的宁静。
此情此景不禁让我回忆以前在学校的时候,每天早上最大的愿望便是能够和好朋友坐在学校附近的馄饨摊吃一顿几块钱的小馄饨,可惜每天早上都起不来,自然无福消受。那时候所谓的开心,真的很简单。
如今看到这馄饨摊就摆在眼前,店里的条件虽然简陋,连坐人的地方都没有,却依然让我十分的向往,于是提议就在这里吃碗馄饨了,他们二人也没有拒绝的意思。
三碗馄饨做好之后,老丈笑眯眯的从旁边拿了一张折叠桌子和三张小椅子递了过来,示意我们自己收拾一下就可以坐着吃馄饨了,当真是接地气啊。其实相比于那些冠冕堂皇的地方,我倒是更喜欢这种感觉,人去吃饭为的是什么,不就是填饱肚子嘛,所以又何必太过讲究。
至于贱贱这个富贵人家的公子爷,对此也是没有一点讲究的意思,这点我还是比较了解的,毕竟曾经和他经常蹲在便利店的门口吃着泡面,活脱脱一副落魄学生的模样嘛!
老丈的人挺不错的,没事和我们聊聊家常,还说在这里已经待了不知道多少年了,在这条街上没有一家酒吧的时候,他的馄饨铺子已经远近闻名,很多人就喜欢来他这里吃馄饨,味道正,几十年来从未变过,只是这价格嘛,微微有些偏高,一碗小馄饨而已,竟然要二十一份,可能这地方商业化之后,租金就比较高一些吧。
一碗馄饨下肚,胃里都是暖洋洋的,我起身点了根烟,眼角的余光却是看到不远处一家酒吧的门口竟然躺着一个人,更具体来说是一个看起来岁数并不大的女人,穿着一身性感的服装,齐臀小短裙,纤细白嫩的双腿上还套着黑丝袜,远远的根本就看不清长相如何,但看这身材,看这穿着,想必也差不到哪。
似乎察觉到我的目光了,老丈在一旁慢慢放下手中的汤勺,随即叹了口气,嘴里说道:
“见得多了,也就不为怪了。”
“见得多了?”
我微微一愣,一时间没有领会他的意思,而老丈也没有刻意隐瞒我们的意思,直接解释道:
“很多女娃子没事就喜欢来这种地方买醉,喝的不省人事时就会被丢到门口,看着像个死人一样,真不知道现在的年轻人到底是怎么想的!”
贱贱在这时候放下手中的碗筷,插了句嘴:
“躺尸呗,这事我知道,我还知道什么叫捡尸呢,这两年当真挺流行的!”
就当他说完这话的时候,我悄然看到在这醉酒女人的不远处竟然有几道鬼鬼祟祟的身影,他们四处观望,然后悄悄向着这女人走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