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他应该感谢戚忘风。
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
夏知掀起眼皮,朝着戚忘风看过来,忽然笑了。
那一瞬间,戚忘风仿佛回到了那些在球场的关键时刻。
被雨水浸得冰凉的身体,倏然因为一个眼神滚烫。
夏知微微扬起下巴,把球往地上一砸:“来!”
下一刻,两个影子交错到了一起。
戚忘风的攻势异常猛烈,防守也很严密。长腿老,阿<姨证理〉
夏知发现戚忘风要比以前更谨慎了。
之前戚忘风的风格非常的大开大合,漏洞也很明显,总是被夏知轻轻松松钻了空子。
三年过去了,戚忘风确实比之前强了一些。
但是——
戚忘风想要从夏知手里捞球的时候,那一瞬间——
少年屈起身体,球往胯下一运,一个潇洒利落的转身,左右手一个换球,猛然错开戚忘风的攻势。
戚忘风猛得扑了个空,瞳孔一缩。
少年有如一阵轻柔的夏风,从戚忘风的指缝划过,有一瞬间,被浸湿的球衣扬起来,露出了少年湿漉漉又流畅的腰线,像一尾游荡于珊瑚丛中的白鱼,每一片鳞都闪烁着自己独特的光。
戚忘风一转,却已经来不及了,夏知随后就甩开他,一个干脆利落的三步上篮!
“咣!!”
球重重的砸进球筐。
少年单手抓着篮筐,回头看他,球场灯光闪耀,他眼神仿佛也有着一场沉默的风暴。
他在沉默。
他在燃烧!
戚忘风的热血开始沸腾,他舔舔牙齿:“再来!!”
夏知的胳膊力气不大,抓了会儿篮筐就酸了,他松开手,稳稳当当的落下来。
他说:“来。”
诚然,夏知可以在其他地方没有自信。
他没有顾斯闲狠辣冰冷的手段,比不过高颂寒的缜密算计,也没有宴无危诡诈多变的演技,这些他都不如他们,这没什么不好承认的。
但只要他人在球场,就不会输给任何人!
……
窗外电光闪烁,骤雨不休,随后是令人战栗的轰鸣。
夏知越打身体越习惯,只是稍微力量不足,会被戚忘风用暴力把球抢过去。
但慢慢的,夏知也摸索到了更多的技巧。
篮球再次重重的落下,两个人的比分渐渐持平。
渐渐的,戚忘风感觉越来越吃力——诚然他确实拥有力量和体魄,但篮球是讲究规则的游戏,而他也不屑去用推搡对手的下作手段。
少年越打越稳,越打越强,腾挪闪转,运球如风。篮球在他手中像是拥有了真正的生命。
如果说戚忘风是难以翻越的山岳,是重若千钧的雷霆,是狂飙突进的骤雨,那夏知就是万里长空细若游丝的浮云,雷霆万钧后若有似无的夏风,是层叠积雨云中见缝插针的天光——
他不需要拥有多强大的力量,不需要拥有多强悍的身体,他只需要顶尖的运球技巧和万里挑一的时机,就足够令山岳倒塌,令雷霆休止,令骤雨急停!
他要让戚忘风这个口不择言的弱者,再次成为他的手下败将!!!
少年眼瞳有光,如刀似剑,不减锋芒。
……
“砰!”
球筐重重一震,夏知松开篮板。
“你又输了,戚忘风。”
柔软的云,轻柔的风,细弱的天光,是安静的,也是愤怒的,那情绪既深又浅,既明又暗,沉默有如爆破十万山头的细弱引线,只须一丝火星便能将它引燃。
清瘦的少年落回地上,身影拉长,他一如从前,他扬起下巴,乌黑的眼里藏着火气,一字一句,轻蔑的羞辱:“废物。”
……
这一刻,仿佛时光被无限拉长,又骤然被眼前人缩短。
——你又输了,戚忘风。
戚忘风紧紧盯着夏知,听到了自己心脏急促跳动的声音,像失衡的钟,当当当把时间敲乱。
是的,是的,没什么不好承认的,他输了,他败了,他完了!!!
夏知身材修长,虽然轮廓柔和,但却绝不似刚来时那般娇弱了,是个肌骨匀称,线条明丽稍显苍白消瘦的少年,配上那亮而极度有神的眼瞳,仿佛刚强的灵魂在这血肉躯壳中熠熠闪光。
绝对无法令人联想到“娘娘腔”或者“软弱”“攀附”之类的词。
这是个男人,货真价实的,男人。
可他那汗湿的发,瓷白的脸,玉一样的漂亮耳垂。甚至那堪称凌厉的傲慢视线,不紧不慢吐字骂他废物的,樱桃色的唇,一切的一切,依然勾得戚忘风喉结滚动,简直像当头吹了一大瓶烈酒,火辣辣的滋味轰轰烈烈从喉头烧到五脏肺腑,至此情迷意乱,烈火烹油。
太他妈的漂亮了。
他终于不能再对他的心音视而不见。
从初见惊鸿一瞥,到后来针锋相对,所有的不甘不平不忿看不顺眼里,都是表面骄矜后不可言明的心意。
他是喜欢夏知的。喜欢的要疯了。
三年弹指,在这场暴雨倾盆的迟来盛夏里,他终于看清了自己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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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因为他娘娘腔,不是因为他弱气,也不是因为他不够男子汉。
只是因为喜欢。
所以怎样都觉得喜欢。
——戚忘风。